邢台市南和区职教中心关于筹建校史馆征集校史文物资料的公告
邢台市南和区职教中心关于筹建校史馆征集校史文物资料的公告
邢台市南和区职教中心是河北省中职120学校。几十年来,我校涌现出大批名师,培养了无数栋梁之才、优秀学子,他们奋斗在祖国各地,为国家建设和家乡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1.学校各个办学时期使用过的校名标牌、印章、校标、校旗、校徽、证章、校服等标志性实物或照片。
2.各级领导、专家学者来校指导工作、参观、视察、演讲时的照片、音像资料、题词、手迹等。
4.学校各个历史时期,做出过突出成绩和贡献的校领导、名师、及有突出成就校友的著作、手稿、笔记、奖状、奖品、证书、证章、聘书、任命书、委任状和有纪念意义的生活用品等。
5.学校集体和师生个人获得的各级各类奖杯、奖状、奖章、荣誉证书和科研成果奖励证书,以及学生成绩单、学籍表(卡)、个人身份证件(如工作证、学生证、借书证、毕业文凭等)。
7.学校早期购买或制作的具有代表性的教具、模型、仪器设备类实物、办公用品(桌椅、电铃、钟、锦旗、信封、信纸、公文袋、打字机、油印机等)等物品的实物或照片。
8.早期形成和使用过的有史料价值的教案、教材、试卷等,以及学生证、借书证、记分册、成绩单、录取通知书、学生名册、校内使用的票证、毕业证书、获奖证书等。
10.反映或记载学校、校友、师生员工各个时期的重要成就或在社会上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照片、实物、书刊、报刊、录音、录像等)。
11.关于学校发展历史、辉煌成就、重大事件的回忆、记叙;有关恩师风范、同窗情谊及校友风采的故事。
1.材料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在本校学习(或工作)的时段、现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获得过的荣誉和称号、主要成果和成就、参加过的重大活动等。
2.材料从成长经历、成功经验、主要业绩等方面叙述,字数不限。同时提供校友本人工作照或生活照一张。
征集期结束后,学校校史馆仍然接收校史资料的捐赠,赠品将作为藏品长期保存。
1.自愿捐赠:凡自愿捐赠的物品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并建立档案,得到永久妥善保存。学校颁发捐赠证书,捐赠者今后如需利用所捐物品,学校将提供方便。
2.代管复制:对特别珍贵的资料、实物,本人有保存意愿的,学校可代为保管,或复制、翻拍后将原件安全归还本人,并对提供的资料进行登记造册。
3.有偿收藏:对于一些确有历史价值、不可复制的实物资料,将具体商讨收藏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