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南和区职教中心关于筹建校史馆征集校史文物资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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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南和区职教中心关于筹建校史馆征集校史文物资料的公告

 

邢台市南和区职教中心是河北省中职120学校。几十年来,我校涌现出大批名师,培养了无数栋梁之才、优秀学子,他们奋斗在祖国各地,为国家建设和家乡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为全面展示我校建校以来所取得的成就,彰显我校的人文精神、办学理念与师生风采,真实记录学校的发展历程,生动展示我校艰苦创业、励精图治的办学历史,传承和积淀职教文化,展示学校综合实力与育人成就,学校决定筹建校史馆。即日起向全校教职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历届校友和广大关心支持学校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全面征集校史资料、实物和优秀校友事迹材料。诚望有关人士积极响应,大力支持。

一、征集范围 

邢台市南和区职教中心(实验中学)在各个历史时期,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党团建设、社团活动、校园文化、基本设施,以及各种重大事件、重要活动中形成的有纪念意义、有保存、研究、展览价值的文字材料( 教材、教案、手稿、笔记等)、图表、照片、音像等文物或实物,均在征集范围。

二、征集内容

1.学校各个办学时期使用过的校名标牌、印章、校标、校旗、校徽、证章、校服等标志性实物或照片。

2.各级领导、专家学者来校指导工作、参观、视察、演讲时的照片、音像资料、题词、手迹等。  

3.历届校领导任命、聘用、授奖的文件材料;教职员工和校友出席、参加的各种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会议、重要比赛等)形成的文稿、证书、纪念品和照片、音像资料等;在我校召开的各种重要会议的照片、音像资料等。  

4.学校各个历史时期,做出过突出成绩和贡献的校领导、名师、及有突出成就校友的著作、手稿、笔记、奖状、奖品、证书、证章、聘书、任命书、委任状和有纪念意义的生活用品等。

5.学校集体和师生个人获得的各级各类奖杯、奖状、奖章、荣誉证书和科研成果奖励证书,以及学生成绩单、学籍表(卡)、个人身份证件(如工作证、学生证、借书证、毕业文凭等)。 

6.学校各个时期的重要文件、合同、契约,学校发展建设的平面图纸,反映学校不同时期风貌的老照片、匾额以及带有时代印记的物品等;学校出版的各类刊物、印刷品(校报、学报等各类文字出版物、  画册、历届毕业生的纪念册等);我校教职工主编、撰写的教案、笔记、教材、专著等。

7.学校早期购买或制作的具有代表性的教具、模型、仪器设备类实物、办公用品(桌椅、电铃、钟、锦旗、信封、信纸、公文袋、打字机、油印机等)等物品的实物或照片。  

8.早期形成和使用过的有史料价值的教案、教材、试卷等,以及学生证、借书证、记分册、成绩单、录取通知书、学生名册、校内使用的票证、毕业证书、获奖证书等。  

9.学校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通讯录、纪念品等。  

10.反映或记载学校、校友、师生员工各个时期的重要成就或在社会上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照片、实物、书刊、报刊、录音、录像等)。  

11.关于学校发展历史、辉煌成就、重大事件的回忆、记叙;有关恩师风范、同窗情谊及校友风采的故事。

 12.其他以上未详细列及,但能够反映学校历史的实物和资料。

三、优秀校友事迹材料征集内容

1.材料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在本校学习(或工作)的时段、现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获得过的荣誉和称号、主要成果和成就、参加过的重大活动等。

2.材料从成长经历、成功经验、主要业绩等方面叙述,字数不限。同时提供校友本人工作照或生活照一张。

四、征集时间

2021年5月——2021年7月

征集期结束后,学校史馆仍然接收校史资料的捐赠,赠品将作为藏品长期保存。

五、征集方式

1.自愿捐赠:凡自愿捐赠的物品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并建立档案,得到永久妥善保存。学校颁发捐赠证书,捐赠者今后如需利用所捐物品,学校将提供方便。

2.代管复制:对特别珍贵的资料、实物,本人有保存意愿的,学校可代为保管,或复制、翻拍后将原件安全归还本人,并对提供的资料进行登记造册。

3.有偿收藏:对于一些确有历史价值、不可复制的实物资料,将具体商讨收藏事宜。

六、联系方式

辛明贤书记:13313096628  

刘丽娜老师:13503198876          

张立南老师:13313396052

梁媛老师  15931977949          

张明飞老师:15930060075

电子邮箱:liulinaxt@126.com

 

2021年4月30日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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